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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.67(第3 / 1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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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进化2”给了他异能,却没强化他的体质,幸好唐千鹤现在只有十三岁,个头不高骨架又轻,抱着倒不算吃力。

忽然远处传来一阵异动,少年挑了挑眉,发动了“瞬移”。

当他出现在巷子口,正好看到黑发少女倒下的一幕,在她左前方半米处,不知是丧尸还是游荡者的怪物正大张着嘴扑向她……

没有犹豫,北归扬起手,一根牙签流弹般激射|出去,刺穿了怪物的头颅后继续向前,直到钉入墙中。

四面八方,怪物们在嘶吼,他眉头都不皱一下,微微抬手,数十根根牙签就像霰弹那样射出去……

很快,巷子里只剩下他和唐千鹤两个人的呼吸声。

街灯落下橘红色的光,北归忽然注意到粮油店的墙角有点奇怪,他走近了些,发现这处泥土特别新鲜,像是被人翻动过。

蹲下来,他捻了些泥土在手中查看——只是很普通的黄土。目标不是泥土,那么就是土中的东西了。

“在找什么呢……”他沉思了一下,想不出答案,索性拍掉泥土,朝市场外走去。

纵横交错的街道看起来如此相似,不论方向感多强,初到此处的外地人至少要在这里迷路一次,然而对于北归来说,只要走过一次,他就绝不会迷路。

这就是超强记忆力的好处,而他那瞬间移动的能力,也多亏了他有这样强悍的大脑,才能一次次准确定位到目的地。普通人大概很难理解,怎么才能做到把一个城区的三维立体图在大脑里展开……但对北归来说,这就像让数学专业的博士生解一个二元一次方程组那么简单。

下雨了。雨丝围绕着路灯,晕开蒙蒙光圈;落在少女的鬓角,化作一粒粒晶莹露珠。

他走向她,蹲下来,戳了戳她的脸。被戳的人一动不动。

“喂,起来了。”

唐千鹤没回应,北归歪了歪头,摸摸她的前额——对于一个异能者来说,这个体温算是偏低了,再查看其他体征,北归有点无语地得到了答案:这妹纸因为严重低血糖晕过去了。

拉起她一只手,另一只手环住她的腰,搂着她稳稳起身——一个完美的公主抱就此诞生。

北归的异能是“move”,移动,移动自己或移动自身以外的物体/生物体。十四岁那年他在利贝诺获得这个异能,从最初连枚硬币都移动不了,到现在他已经能轻松移动一个成年人,其中的艰辛只有他自己知道。

以他为中心,二十千米之内都是他的异能领域,打个比方,正常人站在苍茫草原上朝地平线眺望,视力能看到的极限,就是他能瞬移的范围。

今晚,北归正是打算利用这个异能,瞧瞧唐千鹤在干什么。

虽然拥有瞬移这样的金手指,但遗憾的是他并没配备犬类的嗅觉,无法从风中嗅出目标的味道,说到底也只能一条街一条街地找了。

今夜的街道格外安静,平日根本听不到的虫鸣仿佛突然放大了无数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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